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面解析
时间:2024-12-19 来源:网络作者:小编阅读:次
根据《人事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及〈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制度得以确立并逐步完善。以下是该考试的全面解析:
一、实施背景与部门
自2008年起,民政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2019年,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也被纳入考试体系。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
-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与“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均为客观题。
-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涵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及“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其余为客观题。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
三、报名条件与查询
符合上述两部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报考条件可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进行查询。
四、报名方式与流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与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选择该方式的,需电子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未选择或不适用的,需按考试组织机构规定提交证明材料。报名具体流程包括注册、上传照片、阅读《报考须知》、提交报名信息及交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
五、成绩与证书管理
-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社会工作师考试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
- 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与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全国有效。
- 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考试合格者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符合评审条件的,可申请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如符合报名条件,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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