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
时间:2024-07-02 来源:网络作者:小编阅读:次
《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
一、优化专业定位
- 对接重点领域:各有关高校需主动对接国家、行业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设置专业。
- 特色与质量控制:按照“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设置专业,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高层次学历继续教育。
- 地方本科高校、成人高校:聚焦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服务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
- 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质特色专业(群)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乡村振兴、“一老一小”、体育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设置专业。
- 国控专业设置:高校设置继续教育国控专业须在本校全日制国控专业范围内设置,开放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原则上不新增设国控专业。
二、科学精准测算
- 深入调研:各有关高校需组织深入调研,分析行业企业和学习者的需求,将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设计。
- 充分论证:考虑学校现有的学科专业布局、在籍生数量、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对专业设置的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
- 强化办学条件:严格对照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结合各办学主体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科学测算专业设置条件,合理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三、加强统筹管理
- 纳入发展规划:将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和育人本质。
- 思政课程:按照相关要求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程,扎实推进课程思政,构建继续教育“三全”育人体系。
- 改革创新:支持有关高校推进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探索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路径。
四、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
- 持续优化调整:
- 积极推进校本部加线上教学的培养模式,推进校外教学点布局优化,规模稳中有降。
- 从严控制新增校外教学点,特别是依托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的校外教学点,调整后的本省校外教学点总数一般不得突破上一年度总数。
- 强化日常监管:
- 落实办学主体责任,推进“管办分离”,加强对办学单位的监督管理。
- 对不符合教育教学要求或条件较弱的校外教学点要及时指导整改、暂停招生或主动撤销。
-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省域内高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日常监管。
- 备案与评议:
- 设立专业和校外教学点备案评议专家组织,未经专家评议通过的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不得上报。
- 对已开设专业和已备案校外教学点进行评议,及时调整、撤销不合格或连续未招生的专业、办学不规范的校外教学点。
- 教育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评议工作指导力度,进行材料抽查。
五、其他要求
- 时间安排:
- 各高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如2024年1月31日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当年拟招生专业及相关信息。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如3月31日前)组织对本地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和统筹,并提交至教育部。
- 违规处理:
- 高校要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结果和校外教学点备案结果开展继续教育办学和招生录取,不得对未经备案的专业进行宣传和安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未备案机构合作或放任“点外设点”等违规行为。
- 对在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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