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
时间:2024-09-10 来源:网络作者:小编阅读:次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与服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的新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专业与学校安排
撤销主考资格:华南理工大学等三所高校将不再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七个专业的主考工作,详细名单及对应专业请参见附件《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新增主考学校:为加强专业建设,特增加广州理工学院为工程造价专业(专业代码:120105)的主考学校。
二、过渡期设置及具体工作要求
为确保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特设立过渡期,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新生报名限制:自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起,上述调整的专业将不再接受新生选择原主考学校进行报名。报名系统中将不再显示这些学校作为相关专业的承办主考选项,但保留其作为区分专业考试计划的标识。
收尾工作安排:相关高校需在2027年12月31日前继续履行其主考学校职责,包括公布过渡期内的工作安排、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办理毕业手续、提供咨询服务等,确保所有收尾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学位授予政策宣传:各相关高校需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的规定,积极做好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确保考生权益不受影响。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发布单位: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