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详解
时间:2024-09-22 来源:网络作者:小编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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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概述
- 学位类别:公共管理(MPA)
- 学位代码:125200
- 培养领域:公共管理
- 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培养目标
MPA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备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及系统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需掌握管理、政治、经济、法律及现代科技知识,能够解决复杂的公共管理问题。
三、学制与学分要求
- 基本学制:3年
- 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4年,非全日制5年
- 课程学分要求:不少于38学分(含11学分的培养环节学分)
四、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20学分)
- 公共必修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自然辩证法(1学分)、基础外语(3学分)
- 专业必修课: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1学分)、公共管理(3学分)、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宪法与行政法(2学分)、政治学(2学分)、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7学分)
涵盖公共经济学、公共伦理、非营利组织管理、公共危机管理等多个领域,由学生根据兴趣及研究方向选择。
公共选修课(至少1学分)
从学校公共选修课目录中选修,拓宽知识面。
补修课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录取的学生需补修本科阶段主干课程3-5门,不计入总学分。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用多元互动教学模式,结合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与模拟等多种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六、培养环节
-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课程与论文计划。
-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完成公共管理实践并提交实践报告。
- 开题报告: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
- 中期考核:第4学期进行,检查学习与实践情况。
- 学位论文进展中期检查:第5学期进行,包括学术规范、研究进展等。
- 学术活动:累计参加不少于6次学术交流,其中案例大赛至少1次。
- 专业实践:第3-5学期完成,需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 论文预审:第5学期末或第6学期初进行。
-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第6学期完成,通过答辩者授予学位。
七、推荐书目与文献
提供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概论》在内的必读及选读书目,促进学生深入学习与研究。
八、考核办法
结合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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